理学院关于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发挥优秀大学生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理学院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理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2017级辅导员任副组长、学生党员为组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理学院学生党支部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评选范围、种类及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202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种类:院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一)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行政、党、团纪律处分;
(二)综合素质高,德、智、体、美等各方面表现优秀,在学生中起到表率作用;
(三)成绩优异,连续三年获奖学金或两次(含)以上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同一学年不重复计)。
四、评选流程
(一)学生申请。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资格审核。学院对提交申请学生进行资格确认、材料审核。
(三)召开竞评大会暨交流会。
1.时间地点:2021年5月7日(周五)上午10:00在3-106教室召开“我是爱理学院的”——2021届优秀毕业生竞评大会暨交流会。
2.会议主要议程
(1)参评同学依次进行ppt展示。评委根据综合情况打分。
(2)参评同学分享自己的学习、工作、社会实践、企业实习等方面的经历和感受,并与场下同学进行互动交流。
3.评委组成
理学院学生党支部党员代表、教师代表。
4.竞评要求
每人准备4分钟演讲课件。课件务必使用常用字体、图片浏览器和音乐播放器,以免因电脑系统版本差异而影响播放效果。
5.观众组织
扩大宣传面,要求大三全体同学参加,其他同学自愿参加。
(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总评委打分情况,确定推荐名单。
五、公示
公示3个工作日。
六、上报推荐结果
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上报学生处。
理学院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