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7级学生中开设辅修专业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办法》(津科大发[2017]261号),并经校领导批准,决定自2018-2019学年起为2017级学生开办辅修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修读条件
1.在校已注册的学生修完主修专业第一学年全部课程,成绩全部及格,根据需求和兴趣,可申请修读与主修专业不同学科门类的辅修专业。经学校批准后,学生从第二学年开始修读,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学生只能选修一个辅修专业,中途不能变更辅修专业。
二、修读要求
1.辅修专业实行学分制管理,学制3年。
2.辅修专业课程学分30学分。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课程学分将获得“辅修专业证书”。“辅修专业证书”证明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完成了另一专业辅修计划,不证明其学历。
3.要获取辅修学位需在已取得主修专业的学位授予资格的前提下,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包括辅修专业课程和学位课程)且通过辅修专业的学位论文答辩,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要求。学位授予条件参考《天津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其中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参考2017级《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试行)》。辅修专业学位是在主修专业学位证书上标注辅修专业名称和学位授予门类。
三、修读专业及学费
辅修专业课程费用以课程学分为基础,按照学校规定执行,未按期缴费,按自愿退出处理。每个学期的前二周申请退出辅修专业,不收取所在学期学费;从第三周开始,按学校学费收费办法执行。具体专业及学费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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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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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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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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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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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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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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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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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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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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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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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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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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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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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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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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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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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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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45
|
4050
|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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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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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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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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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45
|
4050
|
1350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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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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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
|
90
|
45
|
4050
|
1350
|
5
|
知识产权
|
法学学士
|
90
|
45
|
4050
|
1350
|
6
|
英语
|
文学学士
|
90
|
45
|
4050
|
1350
|
7
|
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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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学士
|
90
|
45
|
4050
|
1350
|
备注:按学年收取学费,学费不含教材费。
四、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方法如下:
学生按正常选课方式进入选课界面--自由选择--输入课程号查询,选择相应专业并提交;
课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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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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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80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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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级辅修专业河西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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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80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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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级辅修专业泰达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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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800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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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级辅修专业泰达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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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800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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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级辅修专业泰达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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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90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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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级辅修专业泰达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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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90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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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级辅修专业泰达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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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20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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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级辅修专业泰达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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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20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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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级辅修专业泰达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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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2017级同学于选课正选阶段即十九周周一至十九周周三(7月9日早9点—7月11日晚17点)登录选课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教务处将根据报名人数确认开课专业,开学第一周周一至周三(8月27日早9点至8月29日晚17点)进行补退选;
3.开课及交费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注意事项:
1.选辅修专业方法同正常选课方法,注意区分校区。
2.每人只能选择报名一个辅修专业。
3.所选专业与主修专业学位授予门类必须不同。
4.经管学院的学生不允许报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及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5. 知识产权辅修仅招收主修专业为理学学士学位和工学士学位的本科生。
6.专业显示上课教师、时间、地点为虚拟信息,具体课表下学期下发。
六、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和咨询工作。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详细阅读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办法(附件1)及2017级辅修专业培养方案(附件2)。
咨询电话:60600259 田老师
附件1:.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办法
附件2:2017级辅修专业培养方案.
教务处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