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学生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理学院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校园公共区域安全管理
(一)学生应注意公共区域安全提示,加强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意识,避免人身伤害。
(二)严禁学生在校内从事有害于个人或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不得酗酒、打架斗殴、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制刀具及尖利器械、高空抛物等。
(三)学生在校内侵害他人利益,造成安全危害,应依据《天津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予以处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二、卫生健康安全管理
(一)学院应关注学生卫生健康安全,定期开展相关教育活动。
(二)学生应加强卫生健康意识,注意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三)学生患病应及时到正规医疗单位诊治。经确诊患传染病并需要隔离治疗的学生,必须进行隔离或住院治疗,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避免造成疾病的传播。
(四)发生学生重大疫情,立即启动《理学院学生安全应急预案》,按预案要求做好处置工作。
三、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
(一)学生应遵守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学院和个人网络信息安全,注意网上个人言行,不发表不当言论。
(二)涉密人员和涉密信息的管理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和规定。
(三)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学生,依据《天津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四、大型学生活动安全管理
(一)举办大型学生活动应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履行申报审批和备案程序。
(二)学生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主办方对所举办活动的安全负总责,履行相应安全职责,活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五、学生公寓安全管理
(一)学生在校住宿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加强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等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宿舍内正常的秩序。
(二)如无特殊情况学生均应在校内住宿,确需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填写《学生校外住宿情况统计表》。
(三)实行宿舍安全卫生责任制,宿舍长为第一责任人,宿舍内严禁使用违禁电器,宿舍成员应维护宿舍环境卫生整洁。学院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安排人员定期检查宿舍安全卫生情况。
六、实习实验安全管理
学生在校内外参加实习实验工作,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在老师的指导下按照正规操作方法完成实习实验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七、节假日安全管理
(一)节假日及重要时间节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人身侵害和防受骗教育、留校学生安全教育、假期勤工俭学安全教育等,学院做好各班学生假期去向统计工作,安排假期班级联络人。
(二)做好返校情况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信息。
八、突发事件安全管理
发生学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理学院学生安全应急预案》,按预案要求做好处置工作。
理学院
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