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安排,为确保科技计划项目按时办理验收结项,市科委现开始受理项目承担单位项目验收申请。
2017年市科委全面启用在线验收管理系统,项目单位要认真阅读验收材料报送须知,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相关要求,按时提交验收材料申请验收,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按照市科委关于科技计划项目的有关规定:项目负责人应当于项目研究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延期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科委。项目最多可以延期一次,时间不超过一年。超过规定期限无故不提交结题报告的,应终止该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负责人纳入诚信记录。
一、 项目验收的具体要求请登陆市科委网站查询
网址: www.tstc.gov.cn/办事服务/项目结项
二、 项目验收受理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 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
受理地址: 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天津产权交易中心2楼A区
受理验收材料咨询联系人:于志超;联系电话:58792806
填报系统技术咨询联系人:李光文;联系电话:27181065
科技处联系人:贺华;联系电话:022-60600161 13920347235。
科技处
2017.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