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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第十二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理科类竞赛实施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落实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提升高校青年教师教书育人能力,促进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定于2021年11月-12月举办我校第十二届青年教师和管理部基本功竞赛。理学院承办理科竞赛实施方案如下:

一、竞赛宗旨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搭建青年教师成长平台,立足锤炼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注重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坚持广泛参与、公平竞赛和择优选拔,推动高校人才梯队建设,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发展。

二、参赛对象

我院教学岗位的任课教师,参照市级竞赛规定,参赛选手应为教育系统工会会员,年龄在40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之后出生)。参加过往届同类竞赛、已被授予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者不列入本届参赛对象见附件1

三、竞赛流程和内容

竞赛分初赛和复赛两个环节。初赛各系负责组织,参赛名单中的教师全员参与根据初赛结果,决定参加复赛教师名单。复赛由学院负责组织,产生最终结果。

本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展示和教学反思三部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教学设计20分,教学展示75分,教学反思5分见附件2

四、表彰奖励

本届竞赛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获奖教师以学校名义进行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五、时间安排与竞赛规则

(一)各系11月11日前将初赛的组织安排(时间、地点、评委信息报送学院,11月18日之前完成初赛选拔参加复赛名额分配:数学系6人,物理系3人,化学系3人进入复赛的教师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与参赛教案电子版统一发至校工会。学院于12月9日前组织举办校级竞赛。

(二)竞赛活动的评分由评委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当场打分(《评分表》见附件4),经评委会汇总核定后统一公布成绩。


附件1:参赛名单

附件2:竞赛内容

附件3:报名表

附件4: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