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落实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以教育家精神引领我校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定于2025年10月-11月举办第十四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理学院承办理科类竞赛,实施方案如下:
一、竞赛宗旨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优师强教”行动计划相关要求,搭建青年教师成长平台,提升教书育人能力素质。立足培养青年教学骨干,着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注重锤炼教学基本功,激发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坚持广泛参与、公平竞赛和择优选拔,推动学校人才梯队建设,助力学校高质量内涵发展。
二、参赛对象
我院教学岗位的任课教师,参照市级竞赛规定,参赛选手应为教育系统工会会员,1985年8月31日之后出生,2023年9月以来各学期持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根据市级竞赛规定,往届天津市竞赛的各组别一等奖第一名获得者不再参赛。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者不得参赛。(见附件1)。
三、竞赛流程和内容
竞赛分初赛和复赛两个环节。初赛由各系负责组织,参赛名单中的教师全员参与,根据初赛结果,决定参加复赛教师名单。复赛由学院负责组织,产生最终结果。
本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展示和教学反思三部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教学设计20分,教学展示75分,教学反思5分(见附件2)。
四、表彰奖励
本届竞赛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
获奖教师以学校名义进行表彰。
五、时间安排与竞赛规则
(一)各系于10月11日前将初赛的组织安排(时间、地点、评委等信息)报送学院,10月23日之前完成初赛选拔,初赛名额分配:数学系2人,物理系2人,化学系3人。进入复赛的教师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与参赛教案电子版统一报送学院。学院于11月13日组织举办校级竞赛。
(二)竞赛活动的评分由评委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当场打分(《评分表》见附件4),经评委会汇总核定后统一公布成绩。
附件1:参赛名单
附件2:竞赛内容
附件3:报名表
附件4:评分表